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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官网网站

2023-12-24 18:39:05 35

招生电话:0554-6632810

学校简介

安徽理工大学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是安徽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的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学校淮南校区占地约3200亩,合肥校区占地340亩。

学校创建于1945年,与合肥工业大学同根同源,是安徽省第一所工科高校。1955年学校由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升格为合肥矿业学院,1956年迁至合肥,1958年更名为合肥工业大学,1971年与煤有关的学科专业、部分基础课教师等整建制迁至淮南,成立淮南煤炭学院。之后,经历了淮南矿业学院、淮南工业学院等办学时期,期间,原华东煤炭医学专科学校和淮南化学工程学校相继并入。2002年学校更名为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并入。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工45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3人,省部级人才80余人,400余名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学校兼职教授。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115”产业创新团队5个、省高校领军人才团队8个。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23个学院(部)和一个直属附属医院。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7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个安徽省I类高峰学科,5个III类高峰学科,3个高峰培育学科。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取得省属高校最高等级,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实现省属高校A类学科零的突破。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安全、先进制造、地矿、爆破、医学等学科为特色,工、理、医、管、文、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3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500余人。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通过教育部认证专业1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课程12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

学校围绕人才培养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特色。建校以来,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30余万名,陈鲸、卢秉恒、彭苏萍、袁亮、陈湘生五位本科生校友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50所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99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两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次被评为“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七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校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发起高校。大学生机器人协会、大学生航模与科技践行协会入选“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多名学生获评“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学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发起成立煤炭行业“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十三五”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300余项,其中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部基地与人才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30余项,科研经费年均2.2亿元;获教育部、安徽省及国家行业协会等科技成果奖励150项,其中省部一等奖31项、全国创新争先奖状1项、中国专利奖1项、安徽省专利金奖1项;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和国际发明专利1400余件。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获评“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学校拥有深部煤炭安全开采与环境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矿山智能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业粉尘防控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及省部级研究创新平台49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地方政府、国有大企、知名高校等150余个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先后成立了环境友好材料与职业健康研究院(芜湖)、能源革命工程技术研究院(晋城)、高等研究院(合肥)等。积极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牵头能源研究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研究中心、深地研究中心建设,共建大健康研究院职业医学与健康联合研究中心,参与人工智能研究院、环境研究院建设。

学校持续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波兰、日本、俄罗斯、乌克兰、巴基斯坦、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6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关系,有来自29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

展望未来,安徽理工大学继续秉承“团结、奋进、博学、奉献”的校训,弘扬“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校园精神,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奋力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5月更新)

邮 编:232001

网 址:http://www.aust.edu.cn

安徽理工大学章程

序言

学校创建于1945年,时名安徽省立蚌埠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47年,学校迁至淮南,更名为安徽省立工业专科学校,成为安徽省第一所工科高校。1949年,学校更名为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1955年,学校升格为合肥矿业学院,成为全国最早开展煤炭本科人才培养的两所高校之一。1956年,学校迁至合肥。1958年,学校更名为合肥工业大学。1960年,学校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71年,合肥工业大学采矿系、煤田地质等与煤有关的学科专业及部分基础课师资整建制迁至淮南,成立淮南煤炭学院。1981年,学校更名为淮南矿业学院。1993年,华东煤炭医学专科学校并入学校。1997年,学校更名为淮南工业学院。1998年,学校由煤炭工业部划转安徽省管理。2000年,淮南化学工程学校并入学校。2002年,学校更名为安徽理工大学。2014年,成为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2021年,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整建制并入学校。2022年,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并入,学校设立合肥校区。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秉承“艰苦奋斗、务实奉献”的传统,铸就了“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的校园精神,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特色,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煤炭工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面向未来,学校的奋斗目标是: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战略部署,健全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全面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安徽理工大学,简称:安理大,英文全称为Anhu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AUST。

第三条 学校法人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泰丰大街168号。

学校可视自身发展需要,依法依规开展校区建设。

第四条 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为安徽省教育厅。

第五条 学校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学校以工科为主,涵盖工学、医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法学等学科门类。

第七条 学校开展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强化本科教育基础地位,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开展留学生教育,同时开展继续教育等其他类型教育。

第八条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九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职能。

第十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安徽理工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推行教授治学,实行民主管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第二章 学校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依规享有以下办学自主权:

(一)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实施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自主选拔具有特殊才能和创新潜质的人才。

(二)依法依规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按照国家学位制度的规定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三)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健全校内教材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根据学校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五)自主开展与境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的交流与合作。

(六)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在规定限额内自主确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与服务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聘用、管理、解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

(七)自主引进、管理和使用人才。

(八)依法依规自主管理和使用政府提供的财产、财政性资金、专项经费以及从各种合法渠道接受的捐赠财产。

(九)依法依规获得的其他办学自主权。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接受举办者、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接受教职员工、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三)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四)尊重和维护教职员工、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的信息,保障教职员工、学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

(六)按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与标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

第一节 学校党委

第十三条 学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学校党委由中国共产党安徽理工大学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学校党委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常委会”)。

第十四条 学校党委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三)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七)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八)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

第十五条 学校党委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干部实行统一管理。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努力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选拔任用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由学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学校党委应当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潜心育人、潜心科研、激发创造活力的工作环境,用好用活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等各方面优秀人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党组织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十七条 学校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成员应当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基本制度。

学校党委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党委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党委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党委常委会确定。

学校党委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学校党委全委会和学校党委常委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议事规则并遵照执行。

第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安徽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纪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三)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四)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学校纪委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处理违犯党纪的线索和案件,把处理特别重要或者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安徽省监委向安徽理工大学派驻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校纪委合署办公,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第二节 学校校长

第二十条 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权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学校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团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办公会议对照相关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议事规则并遵照执行。

第三节 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 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在规定限额内可设置、变更或者撤销学校的党政管理、直(附)属等内设机构,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内设机构的职能。各内设机构根据学校的授权,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三条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科学研究需要设置教学科研单位,包括学院(教学部)和具有独立建制的科研院所,作为学校组织实施办学活动的基本单位。学院(教学部)、科研院所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学校根据需要可设置学部。

第二十四条 学院(教学部)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规定、规划或授权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改革方案,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二)发展学科,开展专业建设,支持学科交叉和合作。

(三)建设师资队伍,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四)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五)组织实施科学研究、国内外交流合作、社会服务和其他学术活动。

(六)制定本单位内部工作规则和办法,设置内部机构。

(七)负责本单位教职员工的管理和考核。

(八)负责本单位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九)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经费、设备和其他资产。

(十)履行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五条 学院(教学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党组织,学院(教学部)党组织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负责本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第二十六条 院长(主任)主持学院(教学部)行政工作,受学校授权全面负责学院(教学部)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代表学院(教学部)处理各项行政事务。

实行院务公开,院长(主任)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院(教学部)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通过学院(教学部)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分别对有关事项进行决策。

学院(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事规则对本单位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教学部)重要事项的决定权,同时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

第二十八条 学院(教学部)设立学术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教学分委员会,作为学术、学位和教学等咨询和决策机构,充分发挥其在本单位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教师选聘晋升及科学研究中的作用。

第二十九条 学院(教学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具有独立建制的研究机构以及根据有关规定由学校设立的相应级别的教学科研机构,享有与学院(教学部)同等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和保障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享有相应的科研自主权,增强创新活力。

第三十二条 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运营与管理。

第四节 学术组织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授(研究员)组成,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学术委员会依其章程行事。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置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是依法负责学校学位事务管理的学术机构。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委员会主席主持下开展工作。

学位评定委员会依其章程行事。

第三十五条 学校设置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在教学工作方面的调查研究、咨询指导、检查督促和审议审核机构,委员由各学院(教学部)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学科专家教授和学生代表组成。

教学委员会依其管理办法行事。

第三十六条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或组织。各专门委员会或组织根据学校授权或各自章(规)程履行职责。

第五节 民主管理

第三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员工依法行使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按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及其实施办法履行职责。

第三十八条 学校工会是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员工自愿参加的群团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履行职责。

第三十九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履行职责。

第四十条 学生会组织(含研究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独立地开展工作、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学校每年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向学生通报学校有关工作,接受学生监督和办理学生提案。

第四十一条 学校各民主党派组织及社会团体依据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四十二条 学校其他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或工作职责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四章 教职员工

第四十三条 学校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四十四条 学校对教职员工实行下列任职制度:

(一)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和岗位聘用制度。

(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任)用制度。

(三)工勤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度。

第四十五条 学校设立教师工作委员会,强化党委对教师工作的领导,研究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

第四十六条 学校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聘用、解聘、晋升、奖励和处分的依据。

第四十七条 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工作职责享用学校的公共资源,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二)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三)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获得与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五)对职称评聘、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确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申诉、仲裁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八条 教职员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定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尊重和爱护学生,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五)珍惜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六)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九条 学校建立教职员工发展制度,构建完整的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五十条 学校实行教师学术休假制度。

第五十一条 学校设立教职员工申诉机构,建立健全教职员工权利保护机制,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第五十二条 兼职人员、在站博士后、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等,在校学习工作期间,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五十三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法律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第五章 学生

第五十四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五十五 学生是学校办学的受益权人。学生在校,应当以学习为要务,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提升综合素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规定学业标准,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优异,符合国家政策且通过学校规定选拔程序的学生,可受推荐免试攻读更高学位。

五十六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依法依规使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平等获得在校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条件保障和发展机会。

(二)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选择专业,跨学科、学院选修课程。

(三)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素质发展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四)根据规定申请国家和学校的奖学金、助学金及各类经济资助。

(五)依法依规组织参加学生自治组织、学生社团和各类文化体育、科技创新等活动。

(六)公平获得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七)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十七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刻苦学习,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和规范,完成规定学业。

(四)珍惜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爱护学校财产。

(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奖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八条 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或者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处理。

第五十九条 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机构,依法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六十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补、勤、减、免”等资助方式,建立健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体系。

第六十一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测试、危机干预等服务,帮助学生养成健全人格,保障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第六十二条 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提供学历教育,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外国留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外国留学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中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十三条 交换学生、进修生等其他在校学习或者接受继续教育的学员,在学校从事学术活动期间,根据法律、政策和学校的规定,享受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第六十四条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为毕业生提供创业扶持、就业指导和服务,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鼓励毕业生继续深造和留皖工作,提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第六章 经费、资产与后勤

第六十五条 学校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六十六条 学校拓宽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筹措事业发展资金;鼓励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经费,获取社会支持;发挥教育基金会的作用,吸纳社会捐赠、募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第六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管理财务,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学校及校内各部门(单位)的经济行为,防范各类经济风险,保障资金运行安全。

第六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防止资产流失,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坚持勤俭办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建设节约型校园。

第六十九条 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校名、校誉、学校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条 学校坚持后勤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宗旨,不断完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绿化美化校园环境,建设绿色美丽生态和谐校园。

第七章 外部关系

第七十一条 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自主管理学校内部事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七十二条 学校依法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办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十三条 学校坚持“四为”方针,利用自身优势和办学条件,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国家、区域、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人才与智力支持。

第七十四条 学校加强与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等深度融合,大力推动协同创新,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第七十五条 学校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国际科技文化交流等国际教育合作,推进国际化开放办学。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成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组建、运行并履行职责。

第七十七条 学校成立教育基金会。教育基金会是学校加强与国内外各界联系合作、募集办学资金、奖励资助师生、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常设法人实体,依据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七十八条 学校成立校友会。校友会是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依据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校友是曾经在学校学习、工作过的人员。学校向校友通报学校发展情况与发展设想,听取校友的意见和建议,鼓励校友参与学校建设与发展,努力为校友提供必要的支持。校友应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

第八章 学校文化与标识

第七十九条 学校校训是“团结、奋进、博学、奉献”。

第八十条 学校校徽包括徽志和徽章。

学校徽志为圆形蓝色徽标。内心下方和外环分别标有中英文校名,外环下方标有学校创建年份,内心中间是由矿镐和钥匙符号组成的图案。

学校徽章为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的标有学校中文名称的长方形证章。

第八十一条 学校校旗分为蓝旗和红旗2种,蓝旗为主旗,红旗为副旗。旗帜长宽比例为3:2,中央均印有学校校徽与学校中英文名称。主副旗同时使用时,主旗在左,副旗在右。

第八十二条 学校校歌为《大学无疆》。

第八十三条 学校校庆日为公历10月7日。

第八十四条 学校注册域名:www.aust.edu.cn。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本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基本规范。

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的制定及修改,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讨论并征求意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报安徽省教育厅核准。

第八十七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八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八十九条 本章程经核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备注一:《安徽理工大学章程》于2015年12月24日经安徽省教育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2月30日批复生效。

备注二:《安徽理工大学章程(2023年核准稿)》于2023年6月30日经安徽省教育厅核准通过,目前公布的章程是修订后的章程。

 

历任领导

1:历任党委领导

姓名职务任职时间备注
王际岩党委书记1953.2—1953.5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程西海党委副书记1953.2 —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孙宗溶党委书记1953.8—1955.4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党委书记1955.4—1958.9合肥矿业学院
党委书记1958.9—1962.7合肥工业大学
程自立党委副书记1953.9—1955.4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1955.4—1958.9合肥矿业学院
1958.9—1964.12合肥工业大学
马数鸣党委副书记1955.5—1956合肥矿业学院
陶 滔党委副书记1956.12—1958.9合肥矿业学院
1958.9—1972.12合肥工业大学
赵一鸣党委代理书记1962.6—1966.6“文革”开始后受冲击合肥工业大学
任 时党核心组组长1973.4—1978.5淮南煤炭学院
党委书记1978.5—1983.5淮南煤炭学院
桂振东党核心组副组长1973.4—淮南煤炭学院
陈 岩党核心组副组长1973.4—1978.5淮南煤炭学院
党委副书记1978.5—淮南煤炭学院
王自启党核心组副组长1975.3—淮南煤炭学院
何晓东党委副书记1978.5—1981.6淮南煤炭学院
1981.6—1983.10淮南矿业学院
张剑鸣党委副书记1978.5—1981.6淮南煤炭学院
1981.6—1983.6淮南矿业学院
邵 光党委副书记1978.2—1980.4淮南煤炭学院
刘希增党委副书记1979.8—淮南煤炭学院
方德兴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1983.5—1984.4淮南矿业学院
党委书记1984.4—1992.8淮南矿业学院
赵岸青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983.5—1988.3淮南矿业学院
冯震海党委副书记1983.11—1992.9淮南矿业学院
郭长海党委副书记1988.3—1997.3淮南矿业学院
1997.3—2002.2淮南工业学院
2002.2—2008.2安徽理工大学
冯开源纪委书记1988.4—1994.12淮南矿业学院
杜家忠党委书记1992.8—1997.3淮南矿业学院
1997.3—2002.2淮南工业学院
2002.2—2007.3安徽理工大学
李贤国党委副书记1992.9—1997.3淮南矿业学院
1997.3—1998.7淮南工业学院
王传旭党委副书记1997.7—1998.12淮南工业学院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998.12—2001.2淮南工业学院
张文祥党委副书记1998.7—2002.2淮南工业学院
2002.2—2007.3安徽理工大学
乔丰强纪委书记2003.9—2013.4安徽理工大学
张明旭党委副书记2005.12—2007.3安徽理工大学
党委书记2007.3—2013.10安徽理工大学
颜事龙党委副书记2007.3—2013.10安徽理工大学
党委书记2013.10—2016.2安徽理工大学
郭永存党委副书记2013.10—2016.2安徽理工大学
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2016.2—2016.6安徽理工大学
党委书记2016.6至今安徽理工大学
王 洪党委副书记2007.2—2016.12安徽理工大学
王其东党委副书记2016.4—2018.3安徽理工大学
虞宝桃党委副书记2019.8—2022.5安徽理工大学
袁 亮党委副书记2017.3至今安徽理工大学


2:历任行政领导

姓名职务任职时间备注
毕仲翰校长1947.9—1948年底安徽省立工业专科学校
蔡荫荞复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949.3—1950.1安徽省立工业专科学校
临时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50.1—1950.7淮南工业专门学校
陈盛业复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49.2—安徽省立工业专科学校
吴伯文临时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950.7—1950.10淮南工业专门学校
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950.10—1951.11淮南工业专科学校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朱皆平临时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50.7—1950.10淮南工业专门学校
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持工作)1950.10—1951.9淮南工业专科学校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王际岩校长1951.11—1953.2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孙宗溶校长1953.8—1956.12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院长1956.12—1958.9合肥矿业学院
校长1958.9—1962.7合肥工业大学
程自立副校长1954.12—1964.12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合肥矿业学院合肥工业大学
李凤五副校长1954.1—1955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吕季方副院长、副校长1956.9—1972.12合肥矿业学院合肥工业大学
刘正文代理校长1963.9—1969.11合肥工业大学
刘新增革委会主任1968.3—1973.2合肥工业大学
任 时革委会主任1974.9—1978.2淮南煤炭学院
陈 岩革委会副主任1974.9—1978.5淮南煤炭学院
副院长1978.5—淮南煤炭学院
王自启革委会副主任1975.3—淮南煤炭学院
柴登榜革委会副主任1975.3—1978.5淮南煤炭学院
副院长1978.5—淮南煤炭学院
张剑鸣革委会副主任1976.6—1978.5淮南煤炭学院
副院长1978.5—淮南煤炭学院
何晓东院长1978.2—1981.6淮南煤炭学院
院长1981.6—1983.5淮南矿业学院
邵 光副院长1978.2—1980.4淮南煤炭学院
冯震海副院长1979.1—1981.6淮南煤炭学院
副院长1981.6—1983.5淮南矿业学院
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1983.5—1983.11淮南矿业学院
院长1983.11—1992.9淮南矿业学院
白铭声副院长1983.11—1990.7淮南矿业学院
江传恕副院长1983.11—1986.11淮南矿业学院
副院长1993.9—1997.7淮南矿业学院
郭长海副院长1988.3—1990.7淮南矿业学院
李贤国副院长1990.7—1992.9淮南矿业学院
院长1992.9—1997.3淮南矿业学院
院长1997.3—1998.7淮南工业学院
马 建副院长1990.12—1993.9淮南矿业学院
张文祥副院长1992.8—1997.3淮南矿业学院
副院长1997.3—1998.7淮南工业学院
院长1998.7—2002.2淮南工业学院
校长2002.2—2007.3安徽理工大学
李茂萱副院长1992.8—1997.3淮南矿业学院
1997.3—1997.7淮南工业学院
谢广祥副院长1997.7—1999.4淮南工业学院
张明旭副院长1998.8—2002.2淮南工业学院
副校长2002.2—2007.3安徽理工大学
李西才副院长1997.7—2002.2淮南工业学院
副校长2002.2—2008.10安徽理工大学
程 桦副院长1998.8—2002.2淮南工业学院
副校长2002.2—2002.7安徽理工大学
昝连生副校长2003.5—2012.4安徽理工大学
颜事龙副校长2003.5—2007.3安徽理工大学
校长2007.3—2013.10安徽理工大学
刘泽功副校长2007.3—2015.7安徽理工大学
郭永存副校长2009.5—2013.12安徽理工大学
校长2013.12—2016.6安徽理工大学
叶醒狮副校长2005.12—2016.7安徽理工大学
王其东副校长2011.2—2016.6安徽理工大学
校长2016.6—2018.3安徽理工大学
虞宝桃常务副校长2020.11—2022.5安徽理工大学
袁 亮副校长2017.3—2018.6安徽理工大学
校长2018.6至今安徽理工大学

历任领导

1:历任党委领导

姓名职务任职时间备注
王际岩党委书记1953.2—1953.5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程西海党委副书记1953.2 —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孙宗溶党委书记1953.8—1955.4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党委书记1955.4—1958.9合肥矿业学院
党委书记1958.9—1962.7合肥工业大学
程自立党委副书记1953.9—1955.4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1955.4—1958.9合肥矿业学院
1958.9—1964.12合肥工业大学
马数鸣党委副书记1955.5—1956合肥矿业学院
陶 滔党委副书记1956.12—1958.9合肥矿业学院
1958.9—1972.12合肥工业大学
赵一鸣党委代理书记1962.6—1966.6“文革”开始后受冲击合肥工业大学
任 时党核心组组长1973.4—1978.5淮南煤炭学院
党委书记1978.5—1983.5淮南煤炭学院
桂振东党核心组副组长1973.4—淮南煤炭学院
陈 岩党核心组副组长1973.4—1978.5淮南煤炭学院
党委副书记1978.5—淮南煤炭学院
王自启党核心组副组长1975.3—淮南煤炭学院
何晓东党委副书记1978.5—1981.6淮南煤炭学院
1981.6—1983.10淮南矿业学院
张剑鸣党委副书记1978.5—1981.6淮南煤炭学院
1981.6—1983.6淮南矿业学院
邵 光党委副书记1978.2—1980.4淮南煤炭学院
刘希增党委副书记1979.8—淮南煤炭学院
方德兴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1983.5—1984.4淮南矿业学院
党委书记1984.4—1992.8淮南矿业学院
赵岸青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983.5—1988.3淮南矿业学院
冯震海党委副书记1983.11—1992.9淮南矿业学院
郭长海党委副书记1988.3—1997.3淮南矿业学院
1997.3—2002.2淮南工业学院
2002.2—2008.2安徽理工大学
冯开源纪委书记1988.4—1994.12淮南矿业学院
杜家忠党委书记1992.8—1997.3淮南矿业学院
1997.3—2002.2淮南工业学院
2002.2—2007.3安徽理工大学
李贤国党委副书记1992.9—1997.3淮南矿业学院
1997.3—1998.7淮南工业学院
王传旭党委副书记1997.7—1998.12淮南工业学院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998.12—2001.2淮南工业学院
张文祥党委副书记1998.7—2002.2淮南工业学院
2002.2—2007.3安徽理工大学
乔丰强纪委书记2003.9—2013.4安徽理工大学
张明旭党委副书记2005.12—2007.3安徽理工大学
党委书记2007.3—2013.10安徽理工大学
颜事龙党委副书记2007.3—2013.10安徽理工大学
党委书记2013.10—2016.2安徽理工大学
郭永存党委副书记2013.10—2016.2安徽理工大学
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2016.2—2016.6安徽理工大学
党委书记2016.6至今安徽理工大学
王 洪党委副书记2007.2—2016.12安徽理工大学
王其东党委副书记2016.4—2018.3安徽理工大学
虞宝桃党委副书记2019.8—2022.5安徽理工大学
袁 亮党委副书记2017.3至今安徽理工大学


2:历任行政领导

姓名职务任职时间备注
毕仲翰校长1947.9—1948年底安徽省立工业专科学校
蔡荫荞复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949.3—1950.1安徽省立工业专科学校
临时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50.1—1950.7淮南工业专门学校
陈盛业复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49.2—安徽省立工业专科学校
吴伯文临时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950.7—1950.10淮南工业专门学校
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950.10—1951.11淮南工业专科学校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朱皆平临时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50.7—1950.10淮南工业专门学校
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持工作)1950.10—1951.9淮南工业专科学校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王际岩校长1951.11—1953.2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孙宗溶校长1953.8—1956.12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院长1956.12—1958.9合肥矿业学院
校长1958.9—1962.7合肥工业大学
程自立副校长1954.12—1964.12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合肥矿业学院合肥工业大学
李凤五副校长1954.1—1955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
吕季方副院长、副校长1956.9—1972.12合肥矿业学院合肥工业大学
刘正文代理校长1963.9—1969.11合肥工业大学
刘新增革委会主任1968.3—1973.2合肥工业大学
任 时革委会主任1974.9—1978.2淮南煤炭学院
陈 岩革委会副主任1974.9—1978.5淮南煤炭学院
副院长1978.5—淮南煤炭学院
王自启革委会副主任1975.3—淮南煤炭学院
柴登榜革委会副主任1975.3—1978.5淮南煤炭学院
副院长1978.5—淮南煤炭学院
张剑鸣革委会副主任1976.6—1978.5淮南煤炭学院
副院长1978.5—淮南煤炭学院
何晓东院长1978.2—1981.6淮南煤炭学院
院长1981.6—1983.5淮南矿业学院
邵 光副院长1978.2—1980.4淮南煤炭学院
冯震海副院长1979.1—1981.6淮南煤炭学院
副院长1981.6—1983.5淮南矿业学院
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1983.5—1983.11淮南矿业学院
院长1983.11—1992.9淮南矿业学院
白铭声副院长1983.11—1990.7淮南矿业学院
江传恕副院长1983.11—1986.11淮南矿业学院
副院长1993.9—1997.7淮南矿业学院
郭长海副院长1988.3—1990.7淮南矿业学院
李贤国副院长1990.7—1992.9淮南矿业学院
院长1992.9—1997.3淮南矿业学院
院长1997.3—1998.7淮南工业学院
马 建副院长1990.12—1993.9淮南矿业学院
张文祥副院长1992.8—1997.3淮南矿业学院
副院长1997.3—1998.7淮南工业学院
院长1998.7—2002.2淮南工业学院
校长2002.2—2007.3安徽理工大学
李茂萱副院长1992.8—1997.3淮南矿业学院
1997.3—1997.7淮南工业学院
谢广祥副院长1997.7—1999.4淮南工业学院
张明旭副院长1998.8—2002.2淮南工业学院
副校长2002.2—2007.3安徽理工大学
李西才副院长1997.7—2002.2淮南工业学院
副校长2002.2—2008.10安徽理工大学
程 桦副院长1998.8—2002.2淮南工业学院
副校长2002.2—2002.7安徽理工大学
昝连生副校长2003.5—2012.4安徽理工大学
颜事龙副校长2003.5—2007.3安徽理工大学
校长2007.3—2013.10安徽理工大学
刘泽功副校长2007.3—2015.7安徽理工大学
郭永存副校长2009.5—2013.12安徽理工大学
校长2013.12—2016.6安徽理工大学
叶醒狮副校长2005.12—2016.7安徽理工大学
王其东副校长2011.2—2016.6安徽理工大学
校长2016.6—2018.3安徽理工大学
虞宝桃常务副校长2020.11—2022.5安徽理工大学
袁 亮副校长2017.3—2018.6安徽理工大学
校长2018.6至今安徽理工大学

校史沿革

确定时间:2002年

释义:Miner Pick(矿工用的镐)既反映了安徽理工大学的历史沿革、发展脉络和特色学科,又象征着安徽理工大学全校师生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勤恳务实、刻苦奋进的开拓精神。安徽理工大学已从相对单一的矿业学院逐步发展成工、理、医、管、文、经、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面貌和学科结构也已有了很大的变化,半个多世纪以来所形成的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应该是一脉相传,生生不息。

Key(钥匙)既寓意打开智慧大门和知识宝库的工具,也代指学习思考的方法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淮南煤炭学院发展为安徽理工大学,相信不仅仅是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名称的变化,更重要的是教学科研理念的更新和变化。在安徽理工大学“以人为本”办学理念指导下,教学科研工作将更注重和提倡学习思考的方法论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锻炼形成,致力于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专门人才。

校徽颜色为蓝色,蓝色既是科技的象征,也是理性的色彩,视觉鲜明,国际化特征明确,同时也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并且具有很好的空间感和扩张性。色彩严谨、庄重,能充分的表现出安徽理工大学规范、求实的治学态度。此蓝色技术感较强,整体表现为理性、冷静和凝炼。

安徽理工大学校训

校训:团结 奋进 博学 奉献

确定时间:1998年

释义:

“八字”校训体现了为人与为学的统一、做人与做事的统一、追求真理与服务社会的统一,反映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治校精神,既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又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

“团结”即集中力量实现共同理想或完成共同任务而联合或结合。团结是生产力,团结是凝聚力,学校应该是和谐统一的有机体。它强调以人为本,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共建和谐校园。它要求学习和工作中发扬团队精神,为了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而精诚合作、和衷共济。

“奋进”即奋勇前进。《周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它体现了强烈的进取精神和顽强的拼搏精神。它要求师生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志存高远、追求卓越,奋发图强,自强不息,不断促进个人、学校和社会的发展。

“博学”即学问广博精深。《礼记·中庸》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它强调为学须在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上博古通今、学贯中西、博采众长,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它既意谓着为学要广泛猎取,还意味着博大与宽容。它要求师生博览群书,博学多闻,厚积薄发,以“博学”为为学之道;它要求师生视野超前,胸襟开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博大”为为人之道。

“奉献”即恭敬地交付、给予。它体现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热忱的爱国情感。它要求师生常怀感恩之情,立志为祖国、为人民贡献知识和才学,奉献青春和热血,在奉献社会的过程中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安徽理工大学校园精神

校园精神: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

安徽理工大学校歌

校歌呈现出旋律优美、大气磅礴、意气风发的风格,很好地体现了安徽理工大学的精神底蕴和人文内涵,与校训和校园精神相契合。

 

机构设置
安徽理工大学简介

安徽理工大学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是安徽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的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06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次。学校占地约3200亩。

学校创建于1945年,是安徽省第一所工科高校,是全国最早开展矿业人才培养的两所高校之一。1955年学校由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升格为合肥矿业学院,1958年更名为合肥工业大学,1971年与煤矿有关的学科专业等整建制迁回淮南,与淮南煤矿学校(1963年淮南矿业学院大部迁至山东泰山后,留下部分组建淮南煤矿学校)合并组建淮南煤炭学院。之后,经历了淮南矿业学院、淮南工业学院等办学时期,期间,原华东煤炭医学专科学校和淮南化学工程学校相继并入。1998年学校由煤炭工业部划转安徽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学校更名为安徽理工大学。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教职工近2000人,专任教师近1300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6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级领军人才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3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2人。学校还有一支由400多名专家、教授组成的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其中双聘院士22人,海外院士1人。拥有安徽省高校领军人才重大项目团队4个、重点项目人才团队2个。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17个学院(部)。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8个本科专业。拥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获批2个省学科建设重大项目和2个省级一流学科奖补资金项目。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7个学科榜上有名,其中6个学科位列省属高校第一。学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地矿、爆破等学科为特色,工、理、医、管、文、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4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近3000人。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4个,国家精品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各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2016年获批安徽省第一批省级创业学院。

学校围绕人才培养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特色。建校以来,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20余万名。恢复高考后的本科毕业生中,彭苏萍、袁亮、陈湘生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2016年,学校首批入选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全国50所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称号(全国99所高校);两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评为“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七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连续两年在全省就业动态监测体系测评中获第一名。学校在《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竞赛评估结果(本科)TOP100》排行榜榜单中位居全国第58名。学校2017年入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发起高校,学生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科技创新、学科和体育竞赛中获国际、国家和省部级奖励2000余项,大学生机器人协会、大学生航模与科技践行协会先后入选全国“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多名学生获评“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学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发起成立“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十二五”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3800余项,其中“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360余项,年均科研经费近1.5亿元;“十二五”以来,获得国家奖励5项,省部一等奖18项,全国创新争先奖状1项,中国专利奖1项;获安徽省创新争先团队奖1个、安徽省创新争先奖状1项,安徽省专利金奖1项以及教育部、安徽省及国家行业协会等科技成果奖励240项,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和国际发明专利800余件。学校获批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业粉尘防控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学校现拥有煤矿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共建)以及部(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院士工作站等省部级研究创新平台32个。依托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成立了7个研究所。

加强校政、校地、校企、校校等单位合作,先后与萍乡市人民政府、黄山市人民政府、铜陵市人民政府、芜湖市人民政府、晋城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铜陵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先后成立了环境友好材料与职业健康研究院(芜湖)、能源革命工程技术研究院(晋城)、国家重点实验室先进制造技术中心(合肥分中心);积极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参与安徽省能源研究院组建,负责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方向研究工作。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国内近80余家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并与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波兰、日本、俄罗斯、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地区)的6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关系,派遣人员到国外高校讲学、访问、攻读学位、开展科技合作,互派留学生,有“一带一路”沿线14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常年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和进行学术交流。

展望未来,安徽理工大学将秉承“团结、奋进、博学、奉献”的校训,弘扬“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校园精神,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邮 编:232001

网 址:http://www.aust.edu.cn

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委函〔2022〕10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且具有艺术专业基础者均可报考。

二、文化考试报名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的专业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校考),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类。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非艺术类考生相同。

三、专业课省统考报名

报名方式: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均为网上报名,与文化课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可以兼报不同模块的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在艺术类统考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考生在每个批次只能选择报考某一个模块的志愿。

模块八(音乐类)报名时,考生还须在网上选定本人参加考试的主、副项,考试曲目及调号,器乐的乐器名称等信息。主、副项,乐器名称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不得变更曲目。

缴费方式:艺术类专业各模块省统考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报名网页上的二维码缴费,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缴费,为避免聚集,不再支持柜面缴费,缴费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17:00。考生缴费完成后务必于第二天10:00后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缴费状态,确认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切勿频繁多次缴费。

逾期未参加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课省统考报名,或报名后未按时缴纳所选模块专业课省统考报名考试费用的考生视为放弃艺术类报名,将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考生请于报考模块开考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网址:gk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收费标准:根据原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规定,艺术专业招生报名考试收费为报名费40元/生,专业加试费30元/生·科。

四、专业课省统考的组织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课实行省统考,共设置八个组考模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制定各模块的考试说明、组织命制有关试题、组织相关科目的评分评卷工作,各考点承担相关考务组织工作。各模块的考试说明另行公布。各模块考试安排可能受疫情影响进行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一)模块一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播音与主持等。

1.考试时间

2022年11月28日开始考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5科,分别为形象气质、作品朗读、新闻播报、即兴评述和模拟主持。满分300分,其中,形象气质20分,作品朗读40分,新闻播报80分,即兴评述80分,模拟主持80分。

(二)模块二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电影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影视编导等。

1.考试时间

2022年12月17日8:30-11:30。

2.考点地址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4科,分别为文学素养、艺术素养、编导创作和影视评论。满分300分,其中文学素养60分,艺术素养60分,编导创作90分,影视评论90分。

(三)模块三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等。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国际标准舞、体育艺术表演等。

1.考试时间

2022年11月19日开始考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5科,分别为形象气质、综合素质、节奏听辨、体育舞蹈成套动作和健美操成套动作。满分300分,其中形象气质15分,综合素质60分,节奏听辨25分,体育舞蹈成套动作100分,健美操成套动作100分。

(四)模块四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等。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

1.考试时间

2022年11月25日开始考试。

2.考点地址

阜阳师范大学清河校区,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5科,分别为形象气质、舞蹈基本功、自选技巧展示、节奏听辨和舞蹈表演。满分200分,其中形象气质15分,舞蹈基本功50分,自选技巧展示15分,节奏听辨20分,舞蹈表演100分。

(五)模块五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戏剧影视导演、戏剧教育、表演(影视戏剧表演、戏曲表演)、曲艺、音乐剧等。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戏曲导演等。

1.考试时间

2023年1月7日开始考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5科,分别为朗诵、命题表演、才艺展示、编讲故事和戏剧影视评论。满分300分,其中朗诵60分,命题表演75分,才艺展示50分,编讲故事75分,戏剧影视评论40分。

(六)模块六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书法学等。

1.考试时间

2022年11月27日考试。

2.考点地址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3科,分别为楷书临帖、隶书临帖和创作。满分300分,其中楷书临帖100分,隶书临帖100分,创作100分;

9:00-10:00楷书临帖,10:10-11:10隶书临帖,14:00-16:00创作。

(七)模块七

对应的本科专业: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等;

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

列入该模块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等。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美术教育等。

1.考试时间

2022年11月20日考试。

2.考点地址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3科:素描、速写和色彩。满分375分,其中素描150分,速写75分,色彩150分。8:00—11:00素描,11:15—11:50速写,14:00—17:00色彩。考生画具器皿自带。

(八)模块八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治疗、录音艺术、音乐教育等。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音乐传播、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

1.考试时间

①2022年12月3日开始考试;②笔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15:00—17:15,全省音乐考生参加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的笔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5科,分别为视唱、练耳、乐理、声乐和器乐,其中声乐、器乐区分主、副项(主项为声乐副项为器乐,或者主项为器乐副项为声乐;主项、副项、乐器名称及考试曲目由考生在报名时确认,考试时不得更改)。满分210分,其中主项90分,副项60分,视唱20分,练耳30分,乐理10分。

4.声乐考试:考生演唱自选曲目2首(伴奏一律采用自带标准mp3格式音频U盘;也可以清唱);

器乐考试:考生演奏自选曲目2首。

在声乐和器乐考试过程中,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评分组长可终止其考试。

(九)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公布及合格线划定

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考生成绩及合格线将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自行打印。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

(十)各统考模块具体考试地点及场所见准考证及考点通知。

五、省外院校专业课校考

按照教育部逐步扩大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范围的要求,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高校原则上应采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并按相关投档录取规则进行招生,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有特殊要求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专业,经主管部门批准,高校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高校组织专业校考须面向我省统考所对应模块的专业合格考生。招生院校因校考专业对生源素质等有特殊要求,所对应模块要求与我省统考模块公布的对应专业关系不一致,可提前与我省协商。具体对应合格模块由高校明确告知考生,并须与在教育部系统中的最终设置保持一致。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相关报名条件及专业课省统考对应合格模块等要求。考生须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模块统考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成绩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

校考的报名、考试、评分等由招生院校负责,具体事项请向招生院校咨询或参见各校《招生简章》。

考生在报考专业校考时还须注意各校各专业对文理科类别、文化成绩、专业主项类别、身体条件等要求。

六、疫情防控要求

广大考生要增强防疫意识,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时刻紧绷疫情防控之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报名考试前,尽量不要出省,在外地的考生也应尽早返回,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保持安康码绿码。考生应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皖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前往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尽量避免聚会聚集,要根据考点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防护标准,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七、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

考试实行全程音视频监控,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

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我省将根据教育部最新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各专业分类考试方案,对我省2024年艺术类考试招生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各模块考试基本情况一览表

模块名称

开考日期

考试地点

对应专业

考试科目

模块一

2022年11月28日

安徽师范大学

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专科专业:播音与主持等

形象气质、作品朗读、新闻播报、即兴评述和模拟主持

模块二

2022年12月17日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本科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电影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

专科专业:影视编导等

文学素养、艺术素养、编导创作和影视评论

模块三

2022年11月19日

安徽师范大学

本科专业: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等;

专科专业:国际标准舞、体育艺术表演等

形象气质、综合素质、节奏听辨、体育舞蹈成套动作和健美操成套动作

模块四

2022年11月25日

阜阳师范大学

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等;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

形象气质、舞蹈基本功、自选技巧展示、节奏听辨和舞蹈表演

模块五

2023年1月7日

安徽大学

本科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戏剧教育、表演(影视戏剧表演、戏曲表演)、曲艺、音乐剧等;

专科专业: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戏曲导演等

朗诵、命题表演、才艺展示、编讲故事和戏剧影视评论

模块六

2022年11月27日

淮北师范大学

本科专业:书法学等

楷书临帖、隶书临帖和创作

模块七

2022年11月20日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本科专业: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等;

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

列入该模块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等;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美术教育等

素描、速写和色彩

模块八

2022年12月3日

安徽师范大学

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治疗、录音艺术、音乐教育等;

专科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音乐传播、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

视唱、练耳、乐理、声乐和器乐



*职业本科艺术专业参照以上对应关系。

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已经公布,为使考生及时、准确地了解考试招生相关信息,小编就考生关注的问题,梳理了以下知识点:

1.专升本招生对象是哪些?

答: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2022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2.专升本报名时间?

答: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2023年3月23日10:00至3月27日16:00。

3.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如何参加专升本报名?

答: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届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

4.2022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如何参加专升本报名?

答:2022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和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相同。

5.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非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如何参加专升本报名?

答: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非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填写《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后,由原毕业院校将考生高职(专科)阶段学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录入完毕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及缴费。

6.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如何参加专升本报名?

答: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退役证明材料到意向报考的本科院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学籍(毕业证书)、应征入伍地、高职(专科)阶段专业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招生要求等。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身份证、学籍信息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考生现场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在确保资格审核工作高效规范前提下,招生院校可采用线上资格审核,招生章程中须明确审核材料、提交审核材料时间及要求,学校联系方式等。

7.如何查询报考信息?

答: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资格审核状态等信息。

8.志愿如何设置?

答:专升本录取分一志愿、调剂志愿2个批次。两个批次均分为A段和B段,每段均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9.A、B段志愿分别包含哪些计划?

答:A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段、B段志愿。

10.兼报A段、B段志愿的考生是否可以填报两所不同院校志愿?

答:可以。具体要根据院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是否冲突、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时间是否冲突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11.哪些退役士兵可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答: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免试资格由报考院校负责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由报考院校通知考生在24小时内重新填报志愿。

12.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并审核通过的考生是不是所有考试科目都免试?

答:不是的。“免试”指免于文化课考试,即免于参加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和英语考试。考生还是要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具体考试方式、考试内容由招生院校确定。

13.在部队期间立了三等功,还需要参加公共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吗?

答:根据《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按填报计划类别录取。无需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14.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的免试资格如何审核?

答: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的免试资格,由招生院校依据教育厅下发的获奖名单进行审核。

15.专升本考试内容?

答: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公共课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两部分。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方式,即公共课考试科目分文、理两个科类,其中,文科2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2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课程。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或开展联合命题,并组织考试。

16.专升本考试时间、地点?

答:公共课科目考试时间、地点:2023年4月22日,地点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专业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时间和要求见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地点设在各招生院校办学注册地址校园内。

17.兼报A、B段志愿的考生如何确定公共课考试地点?

答:兼报A、B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A段报考院校所在市。

18.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是否要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答:所有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均编排考场,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19.如何划定公共课、专业课合格分数线?

答:根据招生计划、报考考生人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分文科、理工科和艺术、体育类专业分别划定公共课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公共课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专业课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20.如何录取?

答: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
    招生院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向考生本人提供查询,并在考试院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考试院公布调剂志愿计划,考生再次填报调剂志愿并根据院校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21.如何调剂?

答:一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有缺额的院校,在规定时间发布第一轮接受调剂通知。未被录取的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按照相关招生院校调剂方案申请填报调剂志愿。申请调剂的专业须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得跨类调剂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公布的调剂录取规则统一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22.如何查阅专升本院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信息?

答:招生章程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省考试院将在官网上统一发布学校经审核同意备案的招生章程,考生也可关注招生院校官网。相关考试信息见省考试院网站普通高校专升本专栏。

23.考生可以通过什么渠道了解今年的专升本信息?

答:广大考生可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招生院校网站,及时掌握招考动态。

24.考生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答: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务必随时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网站和报名小程序,及时了解报名进展,避免错过关键时间节点;
  (2)自己的身份证号、姓名、填写的志愿等内容均为个人隐私,注意保密;
  (3)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自行采集的照片将进入学籍系统,请务必认真对待、按要求审慎填写信息,按照要求认真拍照。
  (4)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相关院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5)报考有关专项计划和申请享受鼓励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报考院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院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
  (6)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7)切勿跨省重复报名。同时符合两省专升本报名资格的考生,务必充分对比,考虑成熟后选择在一省参加报名。否则可能因后期重复录取导致无法注册本科阶段学籍,重复录取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5.咨询和举报途径

答: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0551-63612600;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安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徽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361)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是安徽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的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学校淮南校区占地约3200亩,合肥校区占地340亩。

学校创建于1945年,与合肥工业大学同根同源,是安徽省第一所工科高校。1955年学校由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升格为合肥矿业学院,1956年迁至合肥,1958年更名为合肥工业大学,1971年与煤有关的学科专业、部分基础课教师等整建制迁至淮南,成立淮南煤炭学院。之后,经历了淮南矿业学院、淮南工业学院等办学时期,期间,原华东煤炭医学专科学校和淮南化学工程学校相继并入。2002年学校更名为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并入。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工45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3人,省部级人才80余人,400余名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学校兼职教授,其中双聘教授(院士)41名。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115”产业创新团队4个、省高校领军人才团队8个。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23个学院(部)和一个直属附属医院。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7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个安徽省I类高峰学科,5个III类高峰学科,3个高峰培育学科。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取得省属高校最高等级,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实现省属高校A类学科零的突破。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安全、先进制造、地矿、爆破、医学等学科为特色,工、理、医、管、文、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1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800余人。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通过教育部认证专业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课程12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

学校围绕人才培养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特色。建校以来,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30余万名,陈鲸、卢秉恒、彭苏萍、袁亮、陈湘生五位本科生校友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50所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99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两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次被评为“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七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校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发起高校。大学生机器人协会、大学生航模与科技践行协会入选“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多名学生获评“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学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发起成立煤炭行业“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十三五”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300余项,其中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部基地与人才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30余项,科研经费年均2.2亿元;获教育部、安徽省及国家行业协会等科技成果奖励150项,其中省部一等奖31项、全国创新争先奖状1项、中国专利奖1项、安徽省专利金奖1项;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和国际发明专利1400余件。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获评“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学校拥有深部煤炭安全开采与环境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矿山智能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业粉尘防控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及省部级研究创新平台48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地方政府、国有大企、知名高校等150余个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先后成立了环境友好材料与职业健康研究院(芜湖)、能源革命工程技术研究院(晋城)、高等研究院(合肥)等。积极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牵头能源研究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研究中心、深地研究中心建设,共建大健康研究院职业医学与健康联合研究中心,参与人工智能研究院、环境研究院建设。

学校持续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波兰、日本、俄罗斯、乌克兰、巴基斯坦、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6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关系,有来自29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

展望未来,安徽理工大学继续秉承“团结、奋进、博学、奉献”的校训,弘扬“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校园精神,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奋力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115人(全日制2015人,非全日制1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录取时的具体情况,对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最终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

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1.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推免生网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有关要求详见公布的《安徽理工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5.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6.考试时间: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7.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五、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和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2024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修业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可适当延长),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3.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硕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具体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六、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科研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和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等组成。

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名额以每年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按学校最新文件要求评选。

3.院士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0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4.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如:土木年华奖学金、三正助学金、国华科技奖学金、宏大爆破奖助学金等,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文件通知为准。

5.国家助学金。覆盖全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6.“三助一辅”岗位资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根据岗位与工作任务确定,一般为每岗每月300元。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班主任岗位津贴,由学校承担;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承担。鼓励导师从科研课题经费中适当增发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7.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已经办理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需要贷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8.研究生单项奖。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研究生创新基金等。

9.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方面取得成绩的研究生,详见学校科研成果奖励相关管理办法。

10.学科竞赛奖励。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个人奖项最高奖励6000元,集体奖项最高奖励50000元。详见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11.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持续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波兰、日本、俄罗斯、乌克兰、巴基斯坦、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6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关系。

七、其它说明

1.须认真填写本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避免因联系不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考生必须按目录所列选考业务课科目,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初试合格后,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皆应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录取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4.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舞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6.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招生单位网上公告。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冲突,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7.为帮助考生了解我校招生政策,欢迎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aust.edu.cn/),查询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舜耕楼203室);

邮编:232001;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554-6668749;

电子邮箱:yjszb@aust.edu.cn。各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表。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17



附件:

安徽理工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

系所码

招生培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001

地球与环境学院

杨老师

0554-6690441

yangliuyin2016@163.com

002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赵老师

0554-6633285

zhaody2022049@aust.edu.cn

022

矿业工程学院

刘老师

0554-6668013

al_kygc@126.com

003

土木建筑学院

吴老师

0554-6601691

2469947972@qq.com

004

机械工程学院

汪老师

0554-6668949

jxxky@aust.edu.cn

00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吴老师

0554-6685019

austdqyz@126.com

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0554-6670517

liu_aust@163.com

007

化学工程学院

胡老师

0554-6668970

hulf@aust.edu.cn

008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吴老师

0554-6683092

wujh@aust.edu.cn

009

力学与光电物理学院

陈老师

0554-6679901

chzhchen@aust.edu.cn

010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王老师

0554-6682016

sdxyyjs@aust.edu.cn

011

医学院

彭老师

0554-6658770

1139440350@qq.com

012

经济与管理学院

耿老师

0554-6683359

25838235@qq.com

013

空间信息与测绘工程学院

杨老师

0554-6633011

675750811@qq.com

014

外国语学院

张老师

0554-6643367

395367421@qq.com

015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邢老师

0554-6683055

461287961@qq.com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朱老师

0554-6683818

38215226 @qq.com

017

人工智能学院

华老师

0554-3311359

zmp3800@126.com

018

联合培养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高等研究院)〕

吴老师

朱老师

0551-65594527

   0554-6631531

464197346@qq.com

019

联合培养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谢老师

0551-65593189

xieyd@hfcas.ac.cn

020

医学部

(第一临床医学院)

黄老师

0554-3320713

aldyfyjyc@163.com

021

矿山智能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汪老师

0554-6668949

jxxky@aust.edu.cn

023

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

国家重点实验室

蔡老师

0554-6650791

fcai@aust.edu.cn

10361

安徽理工大学

老师

0554-6668749

yjszb@aust.edu.cn

安徽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是安徽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的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学校创建于1945年,是安徽省第一所工科高校,是全国最早开展矿业人才培养的两所高校之一。1998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学校更名为安徽理工大学。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工45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3人,省部级人才80余人,400余名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学校兼职教授,其中双聘院士28名。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115”产业创新团队4个、安徽省高校领军人才团队8个。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19个学院(部)和一个直属附属医院。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7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安徽省I类高峰学科,5个III类高峰学科,3个高峰培育学科。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7个学科榜上有名。学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安全、先进制造、地矿、爆破等学科为特色,工、理、医、管、文、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更多内容查看学校官网简介https://www.aust.edu.cn/xxgk/xxjj.htm。

二、培养目标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等领域作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方式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有以下三种方式:硕博连读、申请审核、直接攻博(推免接收阶段已完成直博生录取),考生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条件选择一种方式报考。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博连读、申请审核、直接攻博考生的报名条件:

1)硕博连读: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校在读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修满硕士研究生规定课程学分且无补考科目。思想政治、培养潜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我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2)申请审核:硕士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英语水平、学术水平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

3)直接攻博:本科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一级学科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指导教师、学院联系方式等详见《安徽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3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94名(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已招收直博生6名),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正式文件为准。

六、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为5年),最长不超过6年(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最长不超过7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七、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博士网报系统”(https://yz.chsi.com.cn/),我校博士报名系统(https://gmis.aust.edu.cn/zsgl/bswb/index.aspx),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

2023年3月31日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申请表等报名材料电子版在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可邮寄至报考学院。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报名材料明细表》。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考核、不予录取。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3.资格审查

2023年4月5日前,招生单位对照学校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公示3天,将符合条件考生的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员汇总表报研招办进行资格复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yjszb@aust.edu.cn。

4.网上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3年4月10日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确认并缴纳报名费。

八、复试录取

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考生的选拔及录取,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按照《安徽理工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九、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于录取入学后统一安排。

十、奖助政策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岗位津贴,覆盖所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入学时将全部人事档案转至学校,基本修业年限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和学校的奖助。

十一、其他事项

1.入学时间。我校录取考生于2023年9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3.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承诺书,确保录取之后不再接受其他高校的录取,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5.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6.所有招生信息以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考生请随时关注招生网(https://yjszs.aust.edu.cn/)。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4-6668749  信箱:yjszb@aust.edu.cn  邮编:232001

报名咨询QQ群:2023博士招生(群号255181150)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舜耕楼203室

安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徽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361)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是安徽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学校淮南校区占地约3200亩,合肥校区占地340亩。

学校创建于1945年,与合肥工业大学同根同源,是安徽省第一所工科高校。1955年学校由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升格为合肥矿业学院,1956年迁至合肥,1958年更名为合肥工业大学,1971年与煤有关的学科专业、部分基础课教师等整建制迁至淮南。之后,经历了淮南矿业学院、淮南工业学院等办学时期,期间,原华东煤炭医学专科学校和淮南化学工程学校相继并入。2002年学校更名为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并入。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19个学院(部)和一个直属附属医院,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7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安徽省I类高峰学科,5个III类高峰学科。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7个学科榜上有名。学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安全、先进制造、地矿、爆破等学科为特色,工、理、医、管、文、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工43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人员97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4人,省部级人才80余人,400余名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学校兼职教授,其中双聘院士28名。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115”产业创新团队4个、安徽省高校领军人才团队8个。

学校现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5800余人。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2016年获批安徽省第一批省级创业学院。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为4.8万平方米,拥有一流的现代化设施和丰富的图书文献资源。

学校围绕人才培养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特色。建校以来,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30余万名,陈鲸、卢秉恒、彭苏萍、袁亮、陈湘生五位校友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50所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99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两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次被评为“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七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校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发起高校。大学生机器人协会、大学生航模与科技践行协会入选“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多名学生获评“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学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发起成立煤炭行业“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十三五”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300余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部基地与人才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30余项,科研经费年均2.2亿元;获省部一等奖31项,全国创新争先奖状1项,中国专利奖1项,安徽省专利金奖1项,教育部、安徽省及国家行业协会等科技成果奖励150项,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和国际发明专利1400余件。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获评“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学校拥有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矿山智能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业粉尘防控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研究创新平台42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地方政府、国有大企、知名高校等150余个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先后成立了环境友好材料与职业健康研究院(芜湖)、能源革命工程技术研究院(晋城)、高等研究院(合肥)等。积极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作为安徽省能源研究院承建单位之一,负责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方向研究工作;参与大健康研究院建设,负责职业医学与健康联合研究中心筹建;参与人工智能研究院、环境研究院建设。学校持续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波兰、日本、俄罗斯、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地区)的6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关系,有来自28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

展望未来,安徽理工大学继续秉承“团结、奋进、博学、奉献”的校训,弘扬“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校园精神,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奋力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人(全日制1890人,非全日制1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录取时的具体情况,对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最终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1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推免生网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有关要求详见公布的《安徽理工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5.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6.考试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7.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设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硕设置: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专硕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五、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和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2023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修业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可适当延长),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3.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公共管理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六、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科研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和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等组成。

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名额以每年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新生第一学年奖励标准是一等12000元/生(比例60%)、二等10000元/生(比例40%),原则上按照推荐免试、第一志愿、调剂志愿等入学情况来确定学业奖学金推荐等级。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按学校文件要求评选。

3.院士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0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4.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如:土木年华奖学金、三正助学金、国华科技奖学金、宏大爆破奖助学金等,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文件通知为准。

5.国家助学金。覆盖全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6.“三助一辅”岗位资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根据岗位与工作任务确定,一般为每岗每月300元。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班主任岗位津贴,由学校承担;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承担。鼓励导师从科研课题经费中适当增发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7.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已经办理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需要贷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8.研究生单项奖。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研究生创新基金等。

9.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方面取得成绩的研究生,详见学校科研成果奖励相关管理办法。

10.学科竞赛奖励。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个人奖项最高奖励4000元,集体奖项最高奖励8000元。详见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11.出国(境)研修项目。目前我校已与德国、美国、韩国、墨西哥、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多所高校开展了研究生研修项目。

七、其它说明

1.须认真填写本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避免因联系不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考生必须按目录所列选考业务课科目,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初试合格后,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皆应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录取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4.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舞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6.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招生单位网上公告。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冲突,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7.为帮助考生了解我校招生政策,欢迎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aust.edu.cn/),查询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舜耕楼203室);

邮编:232001;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554-6668749;

电子邮箱:yjszb@aust.edu.cn。各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表。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2

附件:

安徽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

系所码

招生培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001

地球与环境学院

杨老师

0554-6690441

yangliuyin2016@163.com

002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赵老师

0554-6633285

zhaody2022049@aust.edu.cn

022

矿业工程学院

刘老师

0554-6668013

al_kygc@126.com

003

土木建筑学院

吴老师

0554-6601691

tmyjs@aust.edu.cn

004

机械工程学院

汪老师

0554-6668949

jxxky@aust.edu.cn

00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吴老师

0554-6685019

austdqyz@126.com

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0554-6670517

liu_aust@163.com

007

化学工程学院

胡老师

0554-6668970

hulf@aust.edu.cn

008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吴老师

0554-6683092

wujh@aust.edu.cn

009

力学与光电物理学院

陈老师

0554-6679901

chzhchen@aust.edu.cn

010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王老师

0554-6682016

sdxyyjs@aust.edu.cn

011

医学院

付老师

0554-6658770

2077990600@qq.com

012

经济与管理学院

耿老师

0554-6683359

25838235@qq.com

013

空间信息与测绘工程学院

杨老师

0554-6633011

675750811@qq.com

014

外国语学院

张老师

0554-6643367

395367421@qq.com

015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邢老师

0554-6683055

461287961@qq.com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陈老师

0554-6288793

1754517938@qq.com

017

人工智能学院

华老师

0554-3311359

zmp3800@126.com

018

联合培养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高等研究院〕

吴老师

0554-6631531

0551-65593504

gdyjyhf@aust.edu.cn

019

联合培养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高等研究院)〕

谢老师

0551-65593189

xieyd@hfcas.ac.cn

020

医学部

(第一临床医学院)

黄老师

0554-3320713

aldyfyjyc@163.com

021

矿山智能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姜老师

0554-6668949

jxxky@aust.edu.cn

023

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

国家重点实验室

蔡老师

0554-6650791

fcai@aust.edu.cn

10361

安徽理工大学

汪老师

0554-6668749

yjszb@aust.edu.cn

2022年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02月28日 10:31  点击:[11304]

为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8〕3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安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研究生〔2016〕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学校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和招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原则上由5名及以上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组成。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硕博连读

(1)本校在读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

(2)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修满硕士研究生规定课程学分且无补考科目;

(3)思想政治、培养潜质、身心健康等方面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2.申请审核制

(1)符合学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且其所获学位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3)英语水平、学术水平需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非定向,考生被学校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动员

各招生学院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学生报名。实施细则应包括组织领导、考核办法、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招生学院对外公布。

2.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按照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材料提交

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申请表、推荐书及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在博士报名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可寄送至报考学院。考生提交材料详见《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附件2)或《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附件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切勿擅自来校。校外考生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需顺延,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对照《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同时将入围者相关申请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各招生学院于2022年4月5日前,将符合条件考生的《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4)和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yjszb@aust.edu.cn

三、综合考核

学院考核组负责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应用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与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外语能力考核

包括外语交流、文献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可以用外语与申请人直接对话的方式进行外语交流能力的考核,以书面的方式考核外语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

(二)学术水平考核

考核申请人掌握该专业领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情况,以及知识应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申请审核制业务素质考核还应包括: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考察材料包括申请人已开展的科学研究情况、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情况、参加学术活动的经历、申请人本人自述及面试表现情况等。

(三)综合素质考核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语言表达、人文素养、组织和协作能力、观察分析能力等方面。考核小组以面试和审核材料方式进行考核,材料包括申请人在学(工作)期间的奖惩情况、硕士导师和辅导员的评价意见等。

综合考核成绩由考核组成员分项独立打分,按学院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并与考生硕士阶段学位课平均成绩加权求和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见各招生学院提前公布的实施细则。

各招生学院按考生最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各招生学院于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综合考核工作,提出等额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将签盖齐全的拟录取人员名单(附件5、6)及考核和考察材料等一并交研究生院,电子表格发至yjszb@aust.edu.cn

四、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审核

招生学院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等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研究生院对各招生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并报学校领导组审定。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领导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签约

经学校批准录取的学生须与招生学院、招生导师就博士培养要求、目标任务等签订合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经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审核通过,学校向录取博士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时间一般为6月初,录取考生于2022年秋季入学。

五、其他事宜

1.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建立有效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招生工作中的各项规定,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加强监督与问责。学校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均应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督电话:领导组办公室:0554-6668749,校纪委办:0554-6632915)。学校领导组将强化问责机制,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3.做好审核过程记录及申请者材料保管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须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现场录音或录像,并做好文字记录。录制的音频、视频文件及其他审核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由各招生学院存档备查,直至学生毕业(未录取的保留1年)。

4.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等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附件2-6表格可从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6.本方案由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2年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02月28日 10:31  点击:[11304]

为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8〕3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安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研究生〔2016〕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学校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和招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原则上由5名及以上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组成。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硕博连读

(1)本校在读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

(2)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修满硕士研究生规定课程学分且无补考科目;

(3)思想政治、培养潜质、身心健康等方面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2.申请审核制

(1)符合学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且其所获学位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3)英语水平、学术水平需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非定向,考生被学校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动员

各招生学院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学生报名。实施细则应包括组织领导、考核办法、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招生学院对外公布。

2.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按照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材料提交

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申请表、推荐书及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在博士报名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可寄送至报考学院。考生提交材料详见《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附件2)或《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附件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切勿擅自来校。校外考生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需顺延,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对照《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同时将入围者相关申请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各招生学院于2022年4月5日前,将符合条件考生的《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4)和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yjszb@aust.edu.cn

三、综合考核

学院考核组负责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应用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与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外语能力考核

包括外语交流、文献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可以用外语与申请人直接对话的方式进行外语交流能力的考核,以书面的方式考核外语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

(二)学术水平考核

考核申请人掌握该专业领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情况,以及知识应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申请审核制业务素质考核还应包括: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考察材料包括申请人已开展的科学研究情况、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情况、参加学术活动的经历、申请人本人自述及面试表现情况等。

(三)综合素质考核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语言表达、人文素养、组织和协作能力、观察分析能力等方面。考核小组以面试和审核材料方式进行考核,材料包括申请人在学(工作)期间的奖惩情况、硕士导师和辅导员的评价意见等。

综合考核成绩由考核组成员分项独立打分,按学院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并与考生硕士阶段学位课平均成绩加权求和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见各招生学院提前公布的实施细则。

各招生学院按考生最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各招生学院于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综合考核工作,提出等额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将签盖齐全的拟录取人员名单(附件5、6)及考核和考察材料等一并交研究生院,电子表格发至yjszb@aust.edu.cn

四、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审核

招生学院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等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研究生院对各招生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并报学校领导组审定。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领导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签约

经学校批准录取的学生须与招生学院、招生导师就博士培养要求、目标任务等签订合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经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审核通过,学校向录取博士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时间一般为6月初,录取考生于2022年秋季入学。

五、其他事宜

1.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建立有效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招生工作中的各项规定,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加强监督与问责。学校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均应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督电话:领导组办公室:0554-6668749,校纪委办:0554-6632915)。学校领导组将强化问责机制,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3.做好审核过程记录及申请者材料保管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须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现场录音或录像,并做好文字记录。录制的音频、视频文件及其他审核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由各招生学院存档备查,直至学生毕业(未录取的保留1年)。

4.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等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附件2-6表格可从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6.本方案由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22年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8〕3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安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研究生〔2016〕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学校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和招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原则上由5名及以上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组成。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硕博连读

(1)本校在读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

(2)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修满硕士研究生规定课程学分且无补考科目;

(3)思想政治、培养潜质、身心健康等方面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2.申请审核制

(1)符合学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且其所获学位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3)英语水平、学术水平需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非定向,考生被学校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动员

各招生学院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学生报名。实施细则应包括组织领导、考核办法、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招生学院对外公布。

2.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按照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材料提交

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申请表、推荐书及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在博士报名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可寄送至报考学院。考生提交材料详见《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附件2)或《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附件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切勿擅自来校。校外考生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需顺延,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对照《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同时将入围者相关申请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各招生学院于2022年4月5日前,将符合条件考生的《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4)和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yjszb@aust.edu.cn

三、综合考核

学院考核组负责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应用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与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外语能力考核

包括外语交流、文献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可以用外语与申请人直接对话的方式进行外语交流能力的考核,以书面的方式考核外语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

(二)学术水平考核

考核申请人掌握该专业领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情况,以及知识应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申请审核制业务素质考核还应包括: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考察材料包括申请人已开展的科学研究情况、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情况、参加学术活动的经历、申请人本人自述及面试表现情况等。

(三)综合素质考核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语言表达、人文素养、组织和协作能力、观察分析能力等方面。考核小组以面试和审核材料方式进行考核,材料包括申请人在学(工作)期间的奖惩情况、硕士导师和辅导员的评价意见等。

综合考核成绩由考核组成员分项独立打分,按学院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并与考生硕士阶段学位课平均成绩加权求和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见各招生学院提前公布的实施细则。

各招生学院按考生最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各招生学院于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综合考核工作,提出等额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将签盖齐全的拟录取人员名单(附件5、6)及考核和考察材料等一并交研究生院,电子表格发至yjszb@aust.edu.cn

四、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审核

招生学院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等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研究生院对各招生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并报学校领导组审定。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领导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签约

经学校批准录取的学生须与招生学院、招生导师就博士培养要求、目标任务等签订合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经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审核通过,学校向录取博士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时间一般为6月初,录取考生于2022年秋季入学。

五、其他事宜

1.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建立有效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招生工作中的各项规定,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加强监督与问责。学校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均应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督电话:领导组办公室:0554-6668749,校纪委办:0554-6632915)。学校领导组将强化问责机制,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3.做好审核过程记录及申请者材料保管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须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现场录音或录像,并做好文字记录。录制的音频、视频文件及其他审核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由各招生学院存档备查,直至学生毕业(未录取的保留1年)。

4.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等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附件2-6表格可从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6.本方案由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安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徽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361)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是安徽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的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学校淮南校区占地约3200亩,合肥校区占地340亩。

学校创建于1945年,与合肥工业大学同根同源,是安徽省第一所工科高校。1955年学校由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升格为合肥矿业学院,1956年迁至合肥,1958年更名为合肥工业大学,1971年与煤有关的学科专业、部分基础课教师等整建制迁至淮南,成立淮南煤炭学院。之后,经历了淮南矿业学院、淮南工业学院等办学时期,期间,原华东煤炭医学专科学校和淮南化学工程学校相继并入。2002年学校更名为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并入。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工45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3人,省部级人才80余人,400余名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学校兼职教授,其中双聘教授(院士)41名。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115”产业创新团队4个、省高校领军人才团队8个。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23个学院(部)和一个直属附属医院。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7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个安徽省I类高峰学科,5个III类高峰学科,3个高峰培育学科。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取得省属高校最高等级,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实现省属高校A类学科零的突破。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安全、先进制造、地矿、爆破、医学等学科为特色,工、理、医、管、文、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1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800余人。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通过教育部认证专业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课程12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

学校围绕人才培养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特色。建校以来,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30余万名,陈鲸、卢秉恒、彭苏萍、袁亮、陈湘生五位本科生校友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50所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99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两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次被评为“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七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校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发起高校。大学生机器人协会、大学生航模与科技践行协会入选“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多名学生获评“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学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发起成立煤炭行业“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十三五”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300余项,其中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部基地与人才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30余项,科研经费年均2.2亿元;获教育部、安徽省及国家行业协会等科技成果奖励150项,其中省部一等奖31项、全国创新争先奖状1项、中国专利奖1项、安徽省专利金奖1项;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和国际发明专利1400余件。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获评“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学校拥有深部煤炭安全开采与环境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矿山智能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业粉尘防控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及省部级研究创新平台48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地方政府、国有大企、知名高校等150余个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先后成立了环境友好材料与职业健康研究院(芜湖)、能源革命工程技术研究院(晋城)、高等研究院(合肥)等。积极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牵头能源研究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研究中心、深地研究中心建设,共建大健康研究院职业医学与健康联合研究中心,参与人工智能研究院、环境研究院建设。

学校持续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波兰、日本、俄罗斯、乌克兰、巴基斯坦、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6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关系,有来自29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

展望未来,安徽理工大学继续秉承“团结、奋进、博学、奉献”的校训,弘扬“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校园精神,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奋力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115人(全日制2015人,非全日制1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录取时的具体情况,对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最终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

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1.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推免生网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有关要求详见公布的《安徽理工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5.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6.考试时间: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7.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五、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和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2024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修业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可适当延长),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3.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硕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具体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六、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科研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和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等组成。

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名额以每年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按学校最新文件要求评选。

3.院士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0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4.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如:土木年华奖学金、三正助学金、国华科技奖学金、宏大爆破奖助学金等,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文件通知为准。

5.国家助学金。覆盖全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6.“三助一辅”岗位资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根据岗位与工作任务确定,一般为每岗每月300元。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班主任岗位津贴,由学校承担;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承担。鼓励导师从科研课题经费中适当增发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7.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已经办理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需要贷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8.研究生单项奖。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研究生创新基金等。

9.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方面取得成绩的研究生,详见学校科研成果奖励相关管理办法。

10.学科竞赛奖励。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个人奖项最高奖励6000元,集体奖项最高奖励50000元。详见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11.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持续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波兰、日本、俄罗斯、乌克兰、巴基斯坦、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6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关系。

七、其它说明

1.须认真填写本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避免因联系不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考生必须按目录所列选考业务课科目,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初试合格后,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皆应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录取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4.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舞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6.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招生单位网上公告。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冲突,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7.为帮助考生了解我校招生政策,欢迎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aust.edu.cn/),查询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舜耕楼203室);

邮编:232001;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554-6668749;

电子邮箱:yjszb@aust.edu.cn。各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表。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17



附件:

安徽理工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

系所码

招生培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001

地球与环境学院

杨老师

0554-6690441

yangliuyin2016@163.com

002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赵老师

0554-6633285

zhaody2022049@aust.edu.cn

022

矿业工程学院

刘老师

0554-6668013

al_kygc@126.com

003

土木建筑学院

吴老师

0554-6601691

2469947972@qq.com

004

机械工程学院

汪老师

0554-6668949

jxxky@aust.edu.cn

00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吴老师

0554-6685019

austdqyz@126.com

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0554-6670517

liu_aust@163.com

007

化学工程学院

胡老师

0554-6668970

hulf@aust.edu.cn

008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吴老师

0554-6683092

wujh@aust.edu.cn

009

力学与光电物理学院

陈老师

0554-6679901

chzhchen@aust.edu.cn

010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王老师

0554-6682016

sdxyyjs@aust.edu.cn

011

医学院

彭老师

0554-6658770

1139440350@qq.com

012

经济与管理学院

耿老师

0554-6683359

25838235@qq.com

013

空间信息与测绘工程学院

杨老师

0554-6633011

675750811@qq.com

014

外国语学院

张老师

0554-6643367

395367421@qq.com

015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邢老师

0554-6683055

461287961@qq.com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朱老师

0554-6683818

38215226 @qq.com

017

人工智能学院

华老师

0554-3311359

zmp3800@126.com

018

联合培养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高等研究院)〕

吴老师

朱老师

0551-65594527

   0554-6631531

464197346@qq.com

019

联合培养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谢老师

0551-65593189

xieyd@hfcas.ac.cn

020

医学部

(第一临床医学院)

黄老师

0554-3320713

aldyfyjyc@163.com

021

矿山智能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汪老师

0554-6668949

jxxky@aust.edu.cn

023

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

国家重点实验室

蔡老师

0554-6650791

fcai@aust.edu.cn

10361

安徽理工大学

老师

0554-6668749

yjszb@aust.edu.cn

学校主办的能源双碳科技与工程技术高质量发展论坛暨“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成立六周年学术研讨会在合肥隆重举行。24位中国工程院院士、200多位专家学者和政府企业领导共聚一堂,共商能源高质量发展大计。此次论坛围绕“探索深部煤炭安全开采策略,助推矿山安全精准绿色开采”主题,共同回顾“协同创新组织”六年奋斗历程,共同展望煤炭安全智能开采领域未来发展的美好前景。

开幕式现场

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任清华,中国煤炭学会理事长刘峰,中国工程院邱爱慈院士、谢克昌院士、李立浧院士、彭苏萍院士、袁亮院士、赵文智院士、李阳院士、欧阳晓平院士、王复明院士、罗安院士、顾大钊院士、武强院士、康红普院士、王双明院士、陈湘生院士、毛景文院士、王国法院士、王运敏院士、李宁院士、杨春和院士、饶宏院士、程杰成院士、葛世荣院士和范先群院士等24位院士出席会议。中国煤炭学会党委副书记、中煤科工集团首席科学家王虹,应急管理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周福宝,安徽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郭永存,北京科技大学校长杨仁树,南京工业大学校长蒋军成,辽宁大学党委书记潘一山,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副院长刘文革,太原师范学院校长梁卫国,安徽大学原校长程桦,重庆大学副校长卢义玉,中国矿业大学副校长张吉雄,山东科技大学副校长周东华,湖南科技大学副校长王卫军,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副校长韩军,北京科技大学原副校长吴爱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王家臣,西安科技大学原副校长李树刚,榆林学院副校长张晓,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袁宏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院长焦宗夏,国家能源集团科技部原主任李全生教授级高工,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董书宁研究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志刚,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副总经理韩家章,山东能源集团孙希奎总工程师,延长石油集团范京道总工程师,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德璋总工程师,淮北矿业集团葛春贵总工程师,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韩柏青总工程师,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傅崑岚总工程师,安徽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余玉刚,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先江、张平松等政校企领导、专家学者,以及我校师生代表等400多人出席了论坛开幕式。开幕式由安徽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袁亮院士主持。

任清华讲话

开幕式上,任清华讲话。她代表安徽省人民政府对各位院士、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论坛的顺利举行表示衷心祝贺,充分肯定了“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成立六年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任清华指出,安徽是能源大省,“两淮”煤电基地被誉为“华东工业粮仓”,长期以来对国家能源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安徽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在加快新能源产业的同时,特别重视、高度关注传统能源产业的转型发展,大力推进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特别是充分发挥安徽理工大学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等高校院所的优势,加大核心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形成了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的科技成果。当前安徽正处在厚积薄发、动能强劲、大有可为的上升期、关键期,上上下下拥抱创新、渴求人才,省委省政府坚持将创新型省份建设作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旗帜性抓手,围绕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希望各位院士专家一如既往地关注安徽的发展,关心安徽理工大学的发展,为安徽能源双碳科技高质量发展多提宝贵意见,贡献智慧和力量。

谢克昌院士致辞

谢克昌院士致辞。他指出,绿色碳中和能源转型是一个大趋势,但能源转型进程中的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焦点,煤炭兜底保障作用无可替代地成为能源安全供给的重要支撑。因此,能源的双碳目标必须要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前提。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不仅对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而且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由于我国的煤炭储藏特点和煤炭本身属性,无论精准开采还是高效利用,还有许多有待突破的理论问题和技术瓶颈。谢克昌院士深信各位与会的院士专家在充分发挥由安徽理工大学等单位共建的“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这一平台的作用并通过本次论坛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交流,聚焦前沿热点,针对问题瓶颈,互通有无,协同创新,一定会为能源双碳科技与工程技术发展、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作出更大贡献。

彭苏萍院士致辞

杰出校友、中国工程院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原主任彭苏萍院士致辞。他表达了对母校的深厚感情,对母校取得的办学成就感到由衷自豪。他指出,“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成立六年来,始终致力于煤炭工业领域的理论创新与新技术、新装备的持续研发,在人才培养、机理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工程示范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煤炭行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已经成为推动煤炭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面对“3060”双碳目标,如何确保煤炭在发挥能源安全兜底作用的同时,实现安全绿色开采和清洁低碳利用,是关乎国家能源安全和发展全局的重要命题。面对加快建设能源强国、美丽中国的国家发展战略,煤炭行业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加强科技创新,彭苏萍院士希望充分汇聚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共商共建共享,全力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刘峰致辞

刘峰致辞。他代表中国煤炭学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及本次学术论坛的组委会,对论坛的顺利举行表示衷心祝贺。他指出,六年来,“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搭建了能源科技学术交流合作的高端智库平台,通过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煤炭开采相融合,积极探索煤炭智能感知与控制技术的创新应用,取得的一系列重大研究成果为煤炭的安全智能绿色开采提供了有力支撑,推动了“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从科学构想发展成为理论和技术现实,为提升煤炭安全、高效、低碳的开采水平贡献力量。他希望大家以“协同创新组织”学术研讨会为契机,更加紧密携手合作,不断探索能源双碳科技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成果、新经验,为推动我国能源科技进步贡献智慧和力量。

郭永存致欢迎辞

郭永存致欢迎辞。他代表学校向出席论坛的各位院士专家致以最诚挚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他表示,进入新时代,学校以创建“双一流”目标为指引,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融入行业高质量发展、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战略抓手,各项事业取得了社会认可的成就,奋力谱写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他强调,学术需要交流,思想需要碰撞。本次论坛13位院士、67位行业专家学者作主旨报告,探讨能源行业在“双碳”背景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思路、新方向。安徽理工大学期待与各位专家学者,深化交流,密切合作,直面挑战,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和行业协同发展,激发能源创新发展新动能,实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袁亮院士主持开幕式并作报告

开幕式结束后,举行了院士及专家特邀报告会。

袁亮院士作了“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主要成果与进展报告,介绍了组织工作成果、学校支撑举措,擘画了高质量发展蓝图,绘就了创新组织壮美画卷。2017年8月8日,由中国工程院袁亮等院士发起的“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在安徽理工大学成立。依托创新组织,六年来各组织成员单位聚焦目标、精诚合作、联合攻关、协同创新,在平台搭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了诸多丰硕成果。近年来,学校以“创一流”目标为引领,跃升协同创新组织平台;以人才培养为己任,培育协同创新组织“预备队”;以组建大团队为抓手,充盈协同创新组织“后备军”;以培养大人才为使命,打造协同创新组织“蓄水池”;以开展大科研为着力点,丰硕协同创新组织成果;以推进大转化为目标,提高协同创新组织影响力;推深做实“四个融入”发展战略,托举协同创新组织高质量发展。袁亮表示,面向未来,协同创新组织将聚焦全球能源安全高质量发展、典型动力灾害防控、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重大工程科技难题,展示最新成果和进展,扩大煤炭学术交流,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谱写煤炭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邱爱慈院士作报告

李立浧院士作报告

彭苏萍院士作报告

赵文智院士作报告

王复明院士作报告

武强院士作报告

康红普院士作报告

王双明院士作报告


王国法院士作报告

李宁院士作报告

杨春和院士作报告

葛世荣院士作报告

邱爱慈、李立浧、彭苏萍、赵文智、王复明、武强、康红普、王双明、王国法、李宁、杨春和、葛世荣等13位院士以及与会专家作了22场精彩的学术报告,围绕我国煤矿智能开采地质保障系统;煤矿巷道快速掘进与支护技术装备新进展;煤矿智能化关键理论与技术;地下工程水灾变防控技术的发展与“工程医院”共享平台建设进展;大规模地质储氢机遇与挑战;端牢我国油气安全饭碗的策略与路径;对我国内地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思考;新电气化与碳中和目标等论坛主题或专题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分享最新研究进展和成果,为与会者呈现了一场盛大的学术盛宴。

此次论坛是一场饱含着思想智慧和责任情怀的盛会,更是一场助力煤炭科技发展的盛会。论坛线上参会人数达到5万多人,13位院士报告,9位安全、能源、采矿等领域专家学者的精彩报告,为能源行业在“双碳”背景下实现转型发展提供了新理论、新思路、新方向。

“协同创新组织”成立至今六周年,已先后召开中国工程科技论坛2次,国内外学术会议2次,先后近120位两院院士、近1000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共话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新理论、新技术、新装备、新示范,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出积极贡献。六年来,“协同创新组织”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应变,致力于推进煤炭科技创新和煤炭事业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服务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平台,深化行业合作的重要载体,展示新时代煤炭事业新形象的重要窗口。

与会人员认真听取报告

合影(摄影:田中良、施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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